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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当“甩手掌柜”

梁云祥
  周末带孩子去饭店吃饭,隔壁桌上的两位男子一支接一支地抽烟。笔者环视四周,整个大堂,吸烟者有七八位,大多数就餐者不得不在二手烟弥漫的环境中进餐。跟服务员要求前去劝阻吸烟者,服务员面露难色,欲言又止,最后表示,不太方便去制止。

  在公共场所吸烟应由谁来劝阻更合适?当然是这些公共场所的所有方、管理方。在饭店酒楼,由饭店酒楼的经营管理者来劝阻;在超市商场,由超市商场的经营管理者来劝阻。这样吸烟者会觉得被禁止吸烟,对方有法可依,属于“公事公办”,而如果是某个陌生的顾客上前劝阻,他容易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进而产生抵触情绪。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拒当“甩手掌柜”,负起劝阻吸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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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中话
调解让矛盾化解在基层
话外音
莫当“甩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