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当“甩手掌柜”
在公共场所吸烟应由谁来劝阻更合适?当然是这些公共场所的所有方、管理方。在饭店酒楼,由饭店酒楼的经营管理者来劝阻;在超市商场,由超市商场的经营管理者来劝阻。这样吸烟者会觉得被禁止吸烟,对方有法可依,属于“公事公办”,而如果是某个陌生的顾客上前劝阻,他容易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进而产生抵触情绪。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拒当“甩手掌柜”,负起劝阻吸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