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10时许,高速公路三井收费站广场发生两车相撞事故,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民警前往处置,但在现场却找不到报警司机。
另一方司机讲,因收费站拥堵,自己倒车时观察不周,与后车发生碰撞,他主动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但后车司机对他提出的赔偿金额不满,坚持要报警处理,可报完警就不见了。
大约10分钟后,一黑衣男子来到现场,自称姓李,是后车的车主,要求前车司机赔偿损失。民警询问李某是否是司机时,李某神色变得有些慌张,指着旁边一名男子说,自己只是车主,此人才是司机。李某的异常反应引起民警警觉,经询问事故另一方司机并调取公共视频,民警确定李某就是事发时后车的司机。
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李某前几年买了一辆重型货车跑运输,但不久便因吸毒被吊销了驾照。当天事故发生后,李某不满前车司机提出的赔偿“标准”,想着事故责任明确,便底气十足地报了警。
民警认定,前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但李某因无证驾驶受到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