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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告诫

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

  本报讯(记者 张勇)4月3日,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了防止出现民生商品价格过快上涨现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告诫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提高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品的销售价格。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要做到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特别强调,经营者应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提高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品的销售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欢迎广大消费者加强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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