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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检察院创新取保嫌疑人管控办法

推出电子手环 实施动态监管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王剑)“我自愿佩戴智能手环,接受检察院监督,履行取保候审相关义务……”4月29日,在迎泽区检察院,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戴上电子手环时作出承诺。为解决诉前羁押率高等问题,该院在我市率先搭建起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引进“电子手环”,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动态监管。

  今年1月,韩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韩某退还非法所得。4月,公安机关向迎泽区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结合韩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情形,该院对其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为更好地实施监管,该院决定为其佩戴新推行的“电子手环”。

  “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解决诉前羁押率高等难题,推动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迎泽区检察院制定《建立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实施方案》,积极引进“电子手环”,并制作了“适用电子手环非羁押诉讼监督审批书”“佩戴电子手环告知书”“佩戴电子手环承诺书”。

  电子手环具有实时定位、行动轨迹呈现、电子围栏设定,以及人机分离报警和越界报警等功能。佩戴在犯罪嫌疑人手腕上,手环将数据实时传送至云端,检察官通过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对非羁押人员实时位置、活动轨迹实现监管。

  4月28日和29日,该院在犯罪嫌疑人自愿的前提下,已先后为5起案件的5名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佩戴电子手环。

  “电子手环的运用,实现了由原始的‘人盯人’到‘系统管人’的飞跃。”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既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在必要的管控下回归日常生活,又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推进认罪认罚服判,促进社会和谐。随后,该院将不断完善“电子手环”应用机制,探索引进新产品,用最少的司法投入,创造更加高效的司法环境,将“治案”与“治理”贯穿办案始终,充分展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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