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2017年说起,当时,贾女士为自己不到一岁的孩子报名参加了市内一个早教中心的课程培训,当时花了1.7万余元购买了144节课。随后,她带孩子上了大部分的课程。其间,因为疫情等原因,课程节奏被打乱,加之孩子彼时已3岁多,不太适合再上早教课程,贾女士遂向早教中心提出退还55节剩余课程的费用,即6000余元却遭拒,对方的理由是“合同上写着上课超过一半不退费。”对此,贾女士认为,虽然是双方签订了合同,但课程顾问并未对退费细则明确告知,她不认同,双方因退费一事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事情出现转机在今年7月11日,当天,她看到本报刊登的《剩余课时费 理应全部退》的报道,文中消费者的遭遇与她的经历十分相似,而律师的以案说法让她明白,她与早教中心签订的合同中关于退费相关内容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为无效约定,所以,早教中心理应退还剩余课程费用。随后,她又与本报消费热线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有了充分的维权依据,贾女士再次与早教中心交涉退费事宜,经双方协商之后达成一致,早教中心承诺退费5700元,费用会原路退回,这个结果让贾女士感到十分满意。“没想到一篇文章能给我带来这么大的力量,”贾女士表示,从开始的维权无望,到后来用法律为自己“撑腰”,这次维权经历让她受益匪浅,今后要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线索征集:消费关乎你我他,消费纠纷、购物疑惑、消费心得……我们事事关心,“18303412315”——本报消费维权热线在这里等您,欢迎提供有效线索。您可短信留言或添加微信好友发送线索,期待您的热情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