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娄烦县公安局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辖区生态更优发展再助力。8月23日,有群众举报,有人在米峪镇乡的山上猎捕野猪,还导致自己被电击装置击伤。
娄烦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侦大队、食药环侦大队、马家庄派出所警力,赶赴米峪镇乡野子沟办案。经实地勘察,民警抽丝剥茧、缜密侦查,快速查清了案情。
经查,今年8月初,娄烦县男子崔某、刘某、王某就近期大量野猪出没的情况,密谋合伙购买电击装置狩猎野猪吃野味。8月23日下午,崔某三人将电瓶、电流变送器、铁丝等电击装备搬上汽车,驾车来到野子沟一农户的玉米地里。当晚9时许,他们安装好装备,准备利用电击方式在禁猎期、禁猎区内猎捕野猪。不承想,玉米地主人当晚去照看庄稼,意外遭到电击。
8月25日,民警先后将崔某、王某、刘某抓获,破获了这起非法狩猎案。目前,崔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猎捕野生动物不仅会破坏生态平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在捕捉或食用野生动物过程中,极易感染病毒或寄生虫,损害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