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公安小店分局网安民警在日常网上巡查时,发现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一男性网民进入直播间与女主播连麦聊天期间,聊着聊着竟公然辱骂起主播,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进一步调查后,警方确定了该网民的身份信息,是22岁的寿阳来并人员王某,遂将线索推送给属地派出所。随即,北营派出所民警将王某抓获。因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辱骂他人,小店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民警提示,公安小店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百日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重点巡查辖区文娱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网红大V的管理,严肃整治网络乱象,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