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9时40分许,在平阳路高新街口执行夜查任务的小店二大队民警,检查发现驾驶小轿车的男子苏某有酒驾嫌疑。
检测结果显示,苏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60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车。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苏某所驾车辆系营运车。苏某承认,自己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当晚在家中喝酒后,于晚9时30分开始接单,正拉着乘客去万狮京华酒店。
交警介绍,饮酒后驾驶普通车辆,要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苏某驾驶的是营运车辆,因此受到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禁驾5年,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