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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有瑕疵 商家退了款

  本报讯(记者 张勇)赠品无法使用需退款!4月17日,经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消费者成功收到商家退款。

  近日,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王先生的消费投诉。原来,王先生前些日子在万达广场花费19500元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为了促销,商家还贴心地给王先生赠送了一套价值999元的音响。然而到家后,王先生却发现,商家赠送的音响无法跟新电视连接。随后,王先生多次联系商家进行协商,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王先生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请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立即了解情况,并向商家协调沟通。“商家给了王先生两种解决方案。王先生可以兑换等同价值在999元以内的产品。如果王先生坚持要音响的话,也可以在商家出售的两款音响中任选其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过,对于商家提出的解决方案,消费者不认可。”

  日前,双方在市场监管人员的组织下,进行线下协商。经过市场监管人员的耐心沟通与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消费者同意将所赠音响退回,商家当场给消费者进行退费,退费金额为1000元。消费者与商家对此次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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