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集体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于2012年开始,每三年评比表彰一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开展,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为老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各界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通过党政牵动、宣传鼓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个集体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12人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