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严格按照“诚信太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估标准,面向全市流通领域和服务行业经营者,以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和行业为重点,通过企业自主申报,严格筛选、层层把关,对创建单位在此次活动中的组织机构、宣传氛围、质量管理、退换货流程、消费者投诉处理、“无理由退货公约”“赔偿先付公约”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确定了95户经营单位为2020年度“诚信太原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单位。
2020年度“诚信太原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单位,小店区20家,迎泽区24家,杏花岭区12家,尖草坪区13家,万柏林区12家,晋源区8家,清徐县3家,阳曲县1家,娄烦县2家。 (刘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