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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回顾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2月24日在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宁建新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44件4410人、审查起诉案件5822件8141人,依法批捕3880人、起诉6035人;办理刑事监督案件2343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70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9件。

  一、聚焦中心工作,坚守初心使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彰显作为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与公安、法院涉疫情案件会商制度,从严从快打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妨碍疫情防控犯罪,提前介入31件,依法批捕34人,起诉47人,有力维护了特殊时期的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要求,积极开展服务复工复产“十个一”检察专项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带队深入40余家重点企业包联帮扶,助力复工复产。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咬定为期三年目标不放松,共对涉黑涉恶犯罪批捕1328人,起诉1348人,起诉率96%,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全市八类主要刑事案件下降22%。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41人改变黑恶定性,纠正漏捕漏诉218人。推动“黑财清底”,监督扣押、冻结、追缴涉案财物近3亿元,对王某等涉黑在逃人员、死亡人员依法监督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推动“伞网清除”,深挖彻查,移送保护伞线索198条。

  保障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围绕市委“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决策部署,出台服务保障转型发展蹚新路56项工作举措。在综改示范区、市工商联挂牌成立检察服务站和检察联络室,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96人,起诉129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56人,起诉621人。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34人,起诉204人,配合其他机关追赃挽损15.3亿元,最高检督办的“晋商贷”集资诈骗案主犯郝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秉承平等保护原则,开展“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针对案件久侦不结的问题,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努力让企业家卸下诉讼包袱。积极开展“涉民企刑事强制措施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某民营餐饮公司王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对涉民企民事案件提出抗诉24件,某机电公司申请监督抗诉案法院再审作出改判,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大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活动,狠抓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积极推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矛盾化解一体推进机制,办理各类信访、申诉案件2804件。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3份。在办理郭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中,针对涉案单位存在的保密管理漏洞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转发。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听民意、化积案、促公正作用,开展案件公开听证56次,举行了全省检察机关首次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会。

  二、聚焦民生民利,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体现担当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生活的需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910人,起诉2096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61人,起诉579人。认真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批捕24人,起诉43人;办理自动售水机、肉类检验公益诉讼案件43件,助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82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3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林地等315亩、清理被污染水域192亩、清除违法堆放垃圾21万余吨。针对我市北沙河河道因道路建设致使不符合行洪标准的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两区政府进行了积极整改。依法将某能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移送市政府指定的行政机关,支持该机关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职责。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特殊群体权益的关切。认真办理涉及劳资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75件,追回薪资100余万元。迎泽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救助案入选全国“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探索赡养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我省“补充养老保险”立法提供了实践案例。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2人,起诉119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49人,附条件不诉45人。17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45场次。晋源区检察院“静芳工作室”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

  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温度的期待。减轻检察环节当事人诉累,“案-件比”由2019年的1.52降至1.13,处于全国最低位,减少了约2200多个办案环节,努力让每一起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一次性办结。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936人,适用比例87.5%,有效促进了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努力修复社会关系。

  三、聚焦公平正义,秉持客观公正,在推进“四大检察”中强化履职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认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建设,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同向发力提高办案质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两次批示予以肯定。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3件、撤案76件,纠正漏捕漏诉278人、追诉漏罪265件。细化与纪委监委的工作衔接配合,提前介入49件,起诉63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对看守所全面推开巡回检察。

  着力做实民事和行政检察。力求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8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再审改判率96%。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和查处机制,发挥“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大数据支撑作用,有效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7件。综合运用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方式,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4件。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4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7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5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件。稳妥探索办理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153件。科技保障公益诉讼办案走在全省前列,建成全省首个公益诉讼食药环快速检测实验室,为办案提供技术协助100余件次。

  四、聚焦发展根基,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中提升形象

  提高站位,突出政治引领。自觉将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助力转型、检察同行”等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微党课评比竞赛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对照省检察院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持续落实市委罗清宇书记抓好整改的批示要求,切实推进整改到位。

  强化素质,提升专业素养。立足素能提升,构建实用实战培训模式,分级分类组织参加培训5797人次。强化检察理论研究,成功申报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5项,占全省检察机关50%。开展“求极致、办精品”优秀案例评选和“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评审文书17919份,对文书质量不高的22名检察官进行谈话提醒。

  正风肃纪,深化从严治检。与纪检监察组建立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等专项整治活动,查找出7方面50个突出问题,逐一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实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222件,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加强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始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后法律监督开展工作情况,书面回复代表14个方面31条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多渠道推送检察信息,邀请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31次。加强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及时核查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反映,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333条、重要案件信息426条,公开法律文书4818份。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进取、勇争一流,共有19个集体、74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迎泽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检察业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多项业务跻身全国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更新;二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不断增强;三是民事、行政检察依然薄弱;四是内部监督制约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不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转型发展。三是以更强担当守护民生福祉。四是以更高标准提升监督质效。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与全市大局同频共振,为人民福祉忠诚履职,努力为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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