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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电动自行车已登记上牌104.2万辆

  本报讯  7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截至7月14日,全市电动自行车已登记上牌104.2万辆。根据工作情况研判,预计今后全市注册登记量将达20万~25万辆/年。

  《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18年5月1日实施。我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历经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5月1日前)、集中登记上牌阶段(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目前已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2019年5月1日起)。作为主要落实部门的交警支队,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依法治理和人性化管理的方法,实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顺利开展,交警部门积极征求各方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办法(试行)》,对登记上牌的工作规范和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深化交管部门“放管服”改革,我市率先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查验车辆合格证书,比对相关信息和数据登记上牌。

  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些什么?交警表示,日常登记上牌工作中,主要参照六个基本原则: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车体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站点共有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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