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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租赁房屋可享减税新政

  本报讯  10月12日消息,自10月1日起,房屋租赁迎来一波减税政策,内容多、力度大,包括增值税减免、房产税减免等内容,政策的实施有望增加市场供应、降低住房租赁价格。

  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显示,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此外,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可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公告》将租赁住房房产税优惠从向个人出租住房,扩大到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税收优惠范围更广。业内人士分析称,按照我市出台的《太原市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中明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市辖区规划建设功能完善、可拎包入住的主题租赁社区;支持企业和机构将库存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员工宿舍、商品住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引导企业在市场长租或收购一批住房,改造为租赁住房房源;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所持合法房屋打造为青年公寓、短租公寓、养老公寓等特色租赁小区,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租赁企业统一承租后投放市场,目前已经有两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结束公示。受益于税收新政,10月起,这些住房租赁企业就能享受减税政策带来的税收红利。       (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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