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娄烦县马家庄乡政府在尖山生活区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马家庄派出所出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演练期间,女子韩某、连某在现场无端指责维护现场秩序的民警,态度蛮横,民警多次劝阻无效。随后,男子武某又在现场挑头起哄,鼓动演练群众离场。韩某等3人的举动致使现场一度混乱,后增援民警将3人带离现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韩某、连某、武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马家庄派出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武某被处行政拘留10天,韩某、连某分别被处行政拘留5天。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紧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刘友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