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涉疫虚假信息 三男子被处罚
2月24日,44岁的晋中市男子李某自行编造“忻州隔离男子曾在太原嫖娼”的虚假信息并在微信群内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25日,47岁的我市男子贾某自行编造“忻州确诊病例隐瞒行程曾在太原嫖娼”的信息并在微信群内发布,48岁的我市男子崔某未经核实予以转发。
李某、贾某和崔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李某、贾某已分别被小店警方、尖草坪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崔某则被尖草坪警方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刘友旺、辛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