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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办提示

五地返(抵)并人员要主动报备

  本报讯  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尽快阻断疫情扩散蔓延,4月11日,市疫情防控办提示,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3月27日以来有陕西省渭南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苏省常州市,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绵阳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社区(村)、法人单位要加大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的排查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和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除重点涉疫地市外其他外省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落实点对点接返,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要实行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加强通风,安装门禁系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本地无居所者,按风险高低实行集中隔离或入住“健康驿站”隔离;境外入境人员,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刘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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