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一是加强“一县一台”建设,强化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大力推进台站标准化建设。扩大前兆监测范围,有效捕捉各种前兆异常。加大对自有监测手段的运行情况经常性、全面性检查维护,做好辖区地震监测台站的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强县级地震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维。稳步推进县级信息平台建设,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晋源区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建设。三是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点建设和管理,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的跟踪落实。强化震情研判,不断提升震情会商质量,及时为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服务。按照《地震宏观观测技术规范》,加强宏观观测点的管理。四是加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试点建设。推进我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试点建设,打通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古交市、娄烦县协助配合市应急局开展地震烈度7度区房屋建筑抽样详查工作,其他县(区)、开发区协助配合省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8度区房屋建筑抽样详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加快房屋设施抗震设防等信息采集速度,做好系统录入。二是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迎泽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娄烦县要按时完成地震风险灾害评估工作并通过省地震局验收。
进一步强化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加快地震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二是加快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市级预案,抓紧修订下发本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地震应急预案审核、备案制度。三是加快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煤矿、非煤、隧道等应急救援队伍的抗震救灾职能,加强地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救援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队伍的综合素质。四是加快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职责和各单位特点,开展不同层面的地震应急培训,组织不同类型的地震应急演练。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的通知》(并政办综〔2021〕32号)要求,积极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级政府、发改、财政、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调用机制。
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一是持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认真组织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宣传活动。二是持续打造防震减灾文化宣传新载体。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合作,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融入酒店、银行、楼宇等广告屏进行宣传,通过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平台开辟的科普宣传账号定期宣传,提高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三是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以开展防震减灾活动为载体,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省级防震减灾先进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力争建成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并在已建基地开展大型活动3次以上。建成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2所。积极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四是持续完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持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投入,采取多种方式扩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功能,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提升防震减灾意识。
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主体责任,将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履责,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二是做好地震灾害应对。进一步强化地震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和风险应对,做好地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准备。加强日常值班值守,保持战备状态,随时做好应对地震突发事件发生的准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对本辖区、本系统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检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每半年对全市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进行1次综合检查,确保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