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9年8月至12月,中煤保险山西分公司通过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宣传活动费”“业务及管理费—其他印刷费”套取两笔费用,涉及金额138667元。上述费用未实际用于宣传活动及支付印刷费用,而是用于相关保险项目的推动、承保理赔及查勘定损。主持工作的中煤保险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赵青刚,以及中煤保险山西分公司农险部经理助理兼岚县支公司经理王佳,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案件现已审理终结。
山西银保监局根据相关保险法的规定,决定对中煤保险山西分公司责令改正,处11万元罚款;决定对赵青刚、王佳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2万元罚款。(李 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