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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推出“七字诀”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本报讯   6月15日小店区消息,该区以“早、精、准、实、快、效、廉”七字口诀,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为汲取“4·29长沙坍塌事故”教训,小店区住建局全面迅速有效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部署“早”。中央、省、市专题会后,小店区立即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各街道(乡、镇)按照重点进行排查,建立实施方案,完善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闭环管理,保障排查整治顺利实施。

  排查“精”。结合实际,小店区将排查整治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及经营性房屋较多的城中村、城边村,同步排查医院、学校及周边自建房违建、改建、扩建、加层等问题。各部门、各街道(乡、镇)按照行业责任、属地责任,对自建房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摸排,不漏一户一房。

  管理“准”。各街道(乡、镇)实行网格化管理,成立排查小组,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协同专家和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逐户摸排,做到精准排查。

  责任“实”。各街道(乡、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完善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和农村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采取清人、停用等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报送“快”。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报、周报制度,各街道(乡、镇)按要求按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

  鉴定“效”。区住建局牵头组织专家队伍对自建房进行初步判断,各街道(乡、镇)根据专家初判意见分类处置,对于严重隐患,组织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排查“廉”。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委员作用,构建村级自我监督、街道(乡、镇)属地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引导村(居)基层干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司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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