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  王优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各类资金,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通知要求,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地方新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地方新闻
   第05版:光影太原
   第06版:要闻
   第07版:时事新闻
   第08版:文博
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
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
四部门发文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卫健委要求加大力度抽查医美等机构
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十年来稳健货币政策有力支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