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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秤砣反映宋代盐法变革

宋垣曲县店下样(垣曲县博物馆藏)
  宋代计量器具“垣曲县店下样”,国家一级文物,运城市垣曲县博物馆镇馆之宝。

  “垣曲县店下样”是一青石质八棱形秤砣。上部方形,中有圆穿孔,1958年运城市垣曲县东滩村修建水渠时意外发现。砣体八棱柱,每面阴刻盐样约文,楷书,端首刻石为名曰“垣曲县店下样”,空白处线刻缠枝花叶和荷花纹。凿刻精工,计量准确,文字清晰,约文周密,为宋代盐运的重要量器,对河东经济史研究具有特殊价值,也是中国盐业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文物。

  “店下样”整体保存完好,重140公斤,通体高47.3厘米。“店下样”的铭文共38行,每行6至8字,共计293字,其中个别字漫漶不清。

  王泽庆、吕辑书、柴继光、郭正忠等学者据宋代文献、石砣铭文和石砣缺损处的残迹考订,对“垣曲县店下样”的来龙去脉得出了结论——“垣曲县店下样”的置立,是宋代盐法变革的产物。

  在宋代,食盐的官卖、商销,起初没有统一的制度,由产销盐地所在的各州、郡自行其是。宋天圣八年(1030),翰林学士、御史中丞王随谏言,改官运官销为商运商销。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时任兵部员外郎的范祥制定“盐钞法”,对盐的运销办法进行重大变革。它先在运城盐池施行,后逐渐通行全国。“垣曲县店下样”置立于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由盐商出面与众商议,设置“盐样”放在运盐通道的安邑、含口、垣曲三个处所。

  “垣曲县店下样”的出土告诉我们,11世纪后期,在山西南部和河南北部,活跃着几支合法的商人运输队。他们雇佣车夫运盐,签署契约,制造民用标准权衡,制定赏罚标准等社会经济手段,维持和调解着盐商、车夫、雇员之间的关系。这些商人所组织的潞盐运输队为国内交通线路的更新和食盐运输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据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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