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规模

我市将给予不同额度奖励

  本报讯  “根据营业收入达到不同的规模等级,我们设定了不同额度的奖励金额。”9月25日市科技局消息,为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对营业收入首次进入规模级的企业给予奖励。

  按照《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营收增长”有关政策要求,并根据《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根据各自达到的营业收入规模来申请。

  申报内容的要求是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且上年度为近3个年度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具体的申报条件是从2019年至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且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同时满足统计标准“四上企业”条件的,须为“四上”统计企业的,都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申报。

  (郜 蓉)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地方新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地方新闻
   第05版:理论/评论
   第06版:要闻
   第07版:要闻
   第08版:视点
为老年人晚年康养铺好“幸福路”
书写汾河治理高质量答卷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4.47万亩
太原市成为首批国家级试点城市
我市将给予不同额度奖励
助力推进创城工作 农贸市场升级换代
“锦绣太原”音乐展演走进抱鼓巷
767名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参加提前选聘考试
建设部门公开征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
胜利桥东电车线缆改造工程竣工
天气晴好适合秋游
滨河西路市图书馆公交站台建设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