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以来,由于核酸检测、隔离收治等产生的涉疫医疗废物量快速增长。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量,从9月27日的42.33吨,增加至10月7日的144.44吨。市生态环境局严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集中隔离点、医废处置企业等相关单位,落实好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处置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合理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区,确保所有医疗废物及时、高效、有序无害化处置,废水达标排放,切实做到“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全市现有医疗废物常规处置设施2处(处置能力53.84吨/天);已启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2处(处置能力240吨/天),总处置能力为293.84吨/天。按照10月7日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量,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为49.16%。目前,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需要。(任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