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原海关财务处副处长王瑞霞介绍,走私烟不仅扰乱国内生产秩序,不利于烟草市场管理,而且逃避海关监管,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特别是走私假烟,严重危害国内消费者健康。为确保罚没走私香烟销毁全过程安全可控,海关、烟草部门根据规定,实施双人执法作业并现场留存执法影像资料,确保罚没走私香烟销毁过程依法规范、公开透明。
海关人员提醒,香烟属于限制进境物品,携带数量应以合理自用为限。根据海关对于进出境烟草制品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以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其他旅客可以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旅客在海外购物时,应提前了解国家关于进境物品的相关规定。(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