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中心,对近两年涉及欠薪的法律援助受理案件“回头看”,建立欠薪案件线索台账,实现动态清零,并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同时,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按照“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确保农民工案件咨询、受理渠道通畅,对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情况的,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
此外,围绕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探索“调解优先、诉调结合”的方式,并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基层法律服务作用,结合普法宣传,用法治守好农民工的“钱袋子”。
(辛 欣、牛路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