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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清理垃圾 追缴补偿费用

清徐县“河湖渠长+检察长”守护河清湖美

  3月28日上午,清徐县检察院干警外出巡河,行经孟封镇一村庄时,看到距汾河河道中心约100米的小路旁有一些垃圾。随即通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将垃圾全部清理。

  今年3月22日是第31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36届“中国水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近年来,清徐县检察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通过“河湖渠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为“一泓清水入黄河”作出了积极贡献。

  清理河道旁垃圾200余吨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东部的黄河中游,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环境较为薄弱的省份之一。为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2月,我省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河湖保护治理为小切口,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年5月,清徐县检察院闻令而动,与县河长办联合推出“河湖渠长+检察长”机制。

  河道是否畅通?河岸周边环境怎么样?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该院积极与相关部门联手,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河行动。今年2月,检察干警与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巡河至温南社村附近时,注意到汾河东岸东边路20多米处,丢放着大量垃圾。随即,该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移送线索,督促乡镇等相关部门清理垃圾。不到一个星期,40多立方米、30多吨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2021年5月以来,清徐县检察院发挥“河湖渠长+检察长”机制合力,督促清理乌马河、象峪河、泽渔河、都沟河、东湖退水渠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200余吨,努力“防洪保安全、清障护生态”。

  追缴补偿费200多万元

  2022年,清徐县检察院与县水务局联动,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力度,着力完成2019~2021年遥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其间,该院干警积极投身案件办理,通过调研卫星遥感监测涉及企业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关情况,及时发现了一家企业未依法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费的案件线索。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该院以诉前磋商方式督促县水务局依法履行职责,向该企业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6万余元。

  案件办理后,该院继续跟进监督,联合县水务局组织20多家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召开座谈会,以案释法提升企业依法履行防治水土流失的行动自觉性。在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下,各生产建设单位积极克服困难,筹措资金,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145万余元,做到了应缴尽缴。

  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县检察院与河长办、相关行政机关、各乡镇街道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共同推动河湖渠生态保护……”清徐县检察院、县河长办制定的《推行“河湖渠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河湖渠长制成员单位与检察院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环境靓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清徐、幸福清徐。

  这一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检察干警对河道监管日常化,对近年来困扰全县的部分河渠水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成立专班,适时按照工作进程联手属地乡镇和住建、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全县河湖渠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截至目前,该院共巡河9条共计30余次,累计总长500多公里,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20多处,立案办理11件,消除河道生态隐患9处,消除安全隐患2处。

  记者 刘友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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