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桃
娄烦收藏者强建生手中,有一份1946年开具的《晋绥边区牲畜买卖证》,上有“牲畜名称毛驴,牲畜数量壹头,共值价格伍万元,应缴费额贰仟五百元”等内容。这实为一张税票,反映了革命战争时期静乐县及其所属娄烦地区的一段红色税收史。
这张《晋绥边区牲畜买卖证》,长16厘米,宽11.5厘米,麻纸,油印,毛笔书写,文字为: 晋绥边区牲畜买卖证 买主姓名高贵元;卖主姓名薛恩进;牙子姓名刘富德;交易地址磨地湾;交易日期九月二十一号;牲畜名称毛驴;牲畜数量壹头;共值价格伍万元;应缴费额贰仟五百元。
局 长(印)
经手人(印)
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过去牲畜买卖是征税的,这样一纸牲畜买卖证放到如今是再普通不过了,但在抗战刚结束的解放区,意义便非同寻常。
八年抗战,静乐县及其所属娄烦地区作为敌占区,由于日寇推行“三光”政策,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特别是作为农耕社会重要生产工具的牲畜数量急剧减少。抗日战争胜利后,我党在解放区实施了一系列发展经济、医治战争创伤的措施。作为农耕地区,发展农业生产自然是第一要务。而要发展农业生产,就必须解决畜力问题。所以边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注意保护当地以牛、驴为主的畜力,出台了一些保护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从境外购进牲畜。
1945年4月日军从娄烦逃窜,5月4日的《抗战日报》即有报道《静乐县贸易支局买牲口帮助群众春耕》:“贸易支局为帮助群众解决春耕牲畜困难,曾支款二十多万元,帮助群众从临县买回十多头毛驴,先组成运输小队赚取脚价,归还贸易局垫款,春耕开始后即下地耕种,群众均甚欢喜。”
二是禁止牲畜出境。
1946年1月31日,《抗战日报》刊发消息:《兴县三区拟定办法 发动群众早买耕牛 静乐禁止耕牛出境》,指出:“因投机商人将耕牛运出根据地宰杀,静乐三个月来,已有耕牛一百三十头、驴二十二头出口,这样下去会直接影响到今年的生产运动,现贸易局和税务局正协同村干部加以制止。”
三是举办骡马大会,调剂余缺,并通过扶持牲畜买卖增加税收。
早在抗战胜利前夕,1944年12月21日的《抗战日报》就刊发消息《在武装保卫下天池店开骡马大会 岚六区帮助敌占区同胞解决冬衣困难》,指出这次大会盛况空前:“天池店举行了七天骡马大会。从十一月十四日起到十一月二十一日,每天到会群众达四千人以上,会中有公私商摊一百〇三家,牲畜一百廿余头,贸易局、合作社、驻军、群众等准备货物达六百余万元。”
这份《晋绥边区牲畜买卖证》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具的,成为这段特殊历史时期的红色税收印记。
由于晋绥边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解放区的经济讯速恢复、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