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声 明

  我公司为加强印章管理,本声明见报之日(9月22日)后所有公司签章均应至本公司实际经营地万科紫台3号楼2306室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签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留存复印件后方可生效。

  特此声明

太原双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地方新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地方新闻
   第05版:要闻
   第06版:要闻
   第07版:视点
   第08版:文博
关于收回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晋源学校新建项目选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
特色专业镇成为“山西实践样板”
做好“土特产”文章
推动工艺美术高质量发展
县(市、区)、市直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公告
2025年省级重点专业镇将超30个
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