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我公司为加强印章管理,本声明见报之日(9月22日)后所有公司签章均应至本公司实际经营地万科紫台3号楼2306室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签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留存复印件后方可生效。
特此声明
太原双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