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实施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下列位于滨河东路绿化带以东、平阳路以西、长风街以南、学府街以北杨家堡南片区的“太原市迎泽区环境卫生队”等7家单位共计8宗土地及未进行土地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土地的具体单位、土地坐落及面积见附图。
被收回土地的各相关单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持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依法直接予以注销。被收回的土地如涉及拆迁、补偿等遗留问题未解决的,由小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351)3586625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