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太原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具有深远战略考量和重大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四次莅临山西考察、两次深入太原调研,殷殷嘱托我们要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增强太原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太原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太原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意见》。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的生动实践,是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客观要求,是我们坚定扛起省会责任、全面彰显省会担当的必然选择。
《行动方案》围绕全市战略定位目标、现代产业体系、城市空间优化、科技创新能力、生态文明建设等,深入分析战略机遇、比较优势、矛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标志性、牵引性、战略性举措,符合党中央及省委要求、符合太原实际,富有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太原未来五年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六地”发展定位提出,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国家能源技术革命策源地、国内外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地、全省民生幸福首善地,同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作出部署。锚定这一目标定位,落实好这些战略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太原在全国版图中强势崛起、跻身前列,以一域之发展为全省全国发展增光添彩。
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正当其时、势在必行。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对标对表、解放思想、马上就办、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五种意识,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全力推动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太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