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即将实施,全国多地商超、菜场,已陆续将“生鲜灯”替换。“生鲜灯”为何被禁?如何让禁令真正落地?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禁用生鲜“美颜”
中国农业大学专家介绍,“生鲜灯”作为一种冷光源,不会散发热量影响食品质量,但却能夸张或遮掩食品的性状,以“虚假好看”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判断。
“对‘生鲜灯’误导消费的反映由来已久。”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昀锴表示。江西省消保委今年11月发布的《江西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生鲜灯”使用状况体察报告》显示,265家经营场所中,超过八成使用了“生鲜灯”照明,超过85%的食用农产品在不同光源下对比比较明显甚至是非常明显。
如何让禁令真正落地
记者在北京、安徽的多家超市和菜市场看到,生鲜区已经换上了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但记者也发现,一些地区的商超市场改变缓慢,有些商家甚至只做表面文章,将“生鲜灯”改成遥控可调节光源,打政策“擦边球”。
多位经营者表示,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但对更换什么规格的灯具才合规并不十分清楚。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大宣传引导,指导经营者选择合规的照明灯具。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生鲜灯”禁用体现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随着办法的实施,更需要商家自律、行业规范和市场监管共同发力,以办法为基准,持续明确实施细则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下午5点半,合肥姚公菜市场内的一家生鲜肉店便售完了当日进的猪肉,店主沈思庆一边收摊一边对记者说,想让肉看上去美观一些无可厚非,但产品本身的品质、对顾客的态度、环境卫生、诚信经营其实才是吸引顾客的根本。
临近办法施行,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行动,提醒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自纠,指导销售者更换灯具。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在办法实施之后,还会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要求不合规的商户和企业尽快整改。新华社记者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