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1万元

  本报讯  对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最高补贴1万元。5月31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予以明确。

  根据《细则》,今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对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上户乘用车,给予2000元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购买一辆新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符合相关要求,消费者可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等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李  静)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省直新闻
   第04版:地方新闻
   第05版:理论/评论
   第06版:国内新闻
   第07版:视点
   第08版:碧水蓝天
“晋塔”产品华丽亮相俄罗斯工程机械展
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省市共建项目试行“企业安静期”制度
推动产业发展 服务临床医学
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1万元
山西公安实战练兵比武
山西省商业联合会成立新智造分会
晋西集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森林保险理赔有了新规程
我省推进住建领域设施设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