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1时40分,该大队民警在南内环街老军营西巷口设卡,周某某驾驶着晋AR20XX号黑色大众汽车由东向西通过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19mg/100ml。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醉酒驾车时,周某某说,昨晚他和几个朋友聚会吃饭,期间耐不住朋友劝酒,就喝了些白酒。刚喝完酒时,他感觉有些头晕,就在车上睡了2个多小时,睡醒后自认为酒劲已过,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周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