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10时50分,该大队五中队民警通过数字警务室视频巡检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晋AD1XXX的摩托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险些与正在作业的环卫车发生碰撞,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立即指派路面执勤警力前往查处,路面民警迅速前往将该摩托车当场查获,并带至化章街警务室接受处理,在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对该驾驶人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该驾驶人称,家里有点急事,看到路上没车就直接闯红灯行驶,其实是心存侥幸心理,没成想还是难逃民警法眼,并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驾驶人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太原交警再次强调,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心存侥幸违法驾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