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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现代生活多些“宁静”

  防治噪声污染,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前不久,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到202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宁静小区成为居住小区的普遍标准。

  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噪声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制约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的短板之一。2023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的投诉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占61.3%,在各环境污染要素中排第一位。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亟待完善监管体系,厘清地方监管部门职责。此前,由于地方部门职责分工不同,在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多个条款使用了“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等表述,未明确具体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各地政府明确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4类噪声管理职能分工,已有约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分工。厘清责任,尽快出台部门职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加强协作,整合利用好多元治理资源,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让噪声污染防治无死角。

  尽管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噪声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但是现实中许多领域缺乏噪声排放标准,再加上每个人对噪声的敏感度、接受度有差异,导致出现不少矛盾。这就需要强化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推动管理创新。

  在浙江杭州市东新街道万家星城小区,一张隐形的数智监测网守护一片宁静。小区及周边安装着10多处智能噪声监测设备,定向追踪、循声辨位,一旦噪声超过阈值,便会自动发出语音提示。与试点前相比,万家星城小区广场舞噪声平均降低10分贝,沿街商铺噪声平均降低4分贝。

  目前,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已基本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核定和系统建设联网。实施全过程监管,细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的监管,加强执法、监测、科技的支撑,有利于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

  实践中不乏主动降噪的文明之举。比如,有的广场舞组织者主动为参与者配备蓝牙耳机;有的锻炼团队自觉寻找远离居民区的场所锻炼。生态环境部组织天津、上海、重庆等城市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推动业主、物业、商户等共管共治噪声问题,全国已创建1700余个宁静小区。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治格局,就能共同守护生活环境的宁静。

  噪声污染,并非小事。瞄准难题、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宁静小区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享受安宁生活的基本权益,让现代生活多些宁静、更加美好。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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