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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警”相随 安全“不打烊”

  7月骄阳似火,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然炙热,太原交警时刻牵挂着孩子们的交通安全。近日,太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问题隐患整改约谈会议,会议深入分析了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中小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推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全体民警会在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紧盯“在校学生违法违规骑乘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这一重点,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太原交警还会持续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教育引导家长和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名12周岁以下人员,不得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与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监护人)落实校外道路交通安全的监护主体责任,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出现管理断档。

  强化违法劝导,确保通勤安全。教育部门要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值班老师、家长志愿者等力量,结合日常上下学时段护校工作,重点关注校门周边区域学生通勤情况及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家长、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搭载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2名以上(含)人员等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并告知相关安全风险,现场予以劝导纠正。

  建立查纠机制,丰富治理手段。太原交警常态化查纠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听劝阻的,要记录车牌、固定视频证据,推送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起”。交管部门对无证驾驶、逆行、违法载人、飙车等未成年人一经查获,严格依法处罚,并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将查处情况通报所在学校,学校纳入学生思想品德年度评价范围,引导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深化联防协作,持续开展整治。太原交警与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接,深化联防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研判破解问题。交管部门加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和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引导工作,对家长接送学生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保综合治理长期持久,固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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