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中小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推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全体民警会在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紧盯“在校学生违法违规骑乘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这一重点,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太原交警还会持续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教育引导家长和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名12周岁以下人员,不得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与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监护人)落实校外道路交通安全的监护主体责任,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出现管理断档。
强化违法劝导,确保通勤安全。教育部门要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值班老师、家长志愿者等力量,结合日常上下学时段护校工作,重点关注校门周边区域学生通勤情况及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家长、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超员搭载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2名以上(含)人员等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并告知相关安全风险,现场予以劝导纠正。
建立查纠机制,丰富治理手段。太原交警常态化查纠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听劝阻的,要记录车牌、固定视频证据,推送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起”。交管部门对无证驾驶、逆行、违法载人、飙车等未成年人一经查获,严格依法处罚,并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将查处情况通报所在学校,学校纳入学生思想品德年度评价范围,引导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深化联防协作,持续开展整治。太原交警与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接,深化联防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研判破解问题。交管部门加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和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引导工作,对家长接送学生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保综合治理长期持久,固化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