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依法处理滞留车辆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6月30日前未来领取的违法、事故车辆进行公告(此次公告车辆共计655辆,详见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2025年11月18日发布),望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见报后携带相关手续尽快到扣留车辆的交管大队接受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1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地方新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国内新闻
   第05版:视点
   第06版:国际新闻
   第07版:碧水蓝天
   第08版:双塔
各县(市、区)一周主要指标情况
前十个月我省进出口额超千亿元
我省科技实力“十四五”时期稳步提升
对接“人工智能+”晋深合作共赢
能源科技创新显现山西特色
销毁假劣农资 守护农业生产
书写青春宣言 服务家乡振兴
百余民企充电 助推现代治理
黄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到91.5%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依法处理滞留车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