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奖惩主要针对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后20位以及PM2.5浓度高于40微克/立方米的县(市、区),涉及我市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和清徐县。主要考核两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单项指标优于全省平均值或者好于全省平均改善率,均可获得奖励,差于全省平均值或者全省平均改善率,则要被扣罚。
去年11月,清徐县、晋源区、杏花岭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于全省平均值且好于全省平均改善率,PM2.5优于全省平均值且好于全省平均改善率,因此获得奖励。小店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于全省平均改善率,PM2.5优于全省平均值且好于全省平均改善率,获奖励13.04万元,但综合指数高于全省平均值,被扣罚0.42万元。(任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