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一)深化林长制提质增效。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系,落实“市级组织、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机制,强化“林长+检察长+警长”协同联动。强化县乡两级林长制建设,配齐县级林长办专职人员,激活乡级林长制一体化办公室,完成三级林长公示牌标准化安装。各县(市、区)需召开不少于1次总林长会议、发布不少于1条总林长令、县级林长年度巡林不少于2次,将责任分解到山头地块、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资源管理。结合2025年变更调查图斑、卫片执法等成果,全面自查毁林毁草违法违规情形,落实查处整改“三到位”。细化林草地定额分配,建立重点工程前期介入和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推进国土变更和林草湿荒普查,结合林草覆盖率目标,拟订2026年林地、草地边界调整方案。
(三)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和勘界立标,建立矢量数据库。强化智慧管理和分级分类保护,规范人为活动和项目准入,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严厉查处侵占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古树名木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摸排濒危古树名木,筛选9株亟待抢救植株并实施复壮,统筹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优化救助流程,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落实致害补偿政策,开展华北豹、丁香叶忍冬等濒危物种监测保护。
(五)夯实林草建设基础。推进明星林场试点建设,做好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抓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提升护林员管护能力,推进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
●二、提升生态修复质效 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一)科学推动国土绿化。锚定“三北”工程六期目标,落实人工造林6875亩、中幼林抚育7.1万亩、退化林修复6500亩任务,建立“地块到人、责任到岗”机制,严把造林各环节质量关,力争森林覆盖率提高0.5个百分点,苗木成活率稳定在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
(二)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机制。深化“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拓展多元尽责渠道,确保尽责率稳定在96%以上。市级确定2处~3处义务植树备选点,各县(市、区)公布不少于1处标准化基地,规范公益资金管理,加大植绿护绿宣传力度。
(三)推动林草产业融合发展。完成省级经济林提质增效631.8亩、林下经济林改造3600亩,培育特色种养业态,实施村庄绿化提质工程,完成5个森林乡村建设。
●三、深化改革创新驱动 激活绿富同兴发展动能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和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引导林权有序流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林改市级试点,开展“百场带千村”模式,创新林业金融服务,实现林业三产产值增幅5%。
(二)强化科技赋能。实施3个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开展林草科技下乡和成果推广,做好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强科技人才选拔培养。
●四、强化风险防控治理 守牢林草安全底线
(一)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屏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压实网格管理责任,严控火源,开展“六清”“林电共安”专项行动,强化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备足应急物资,建强扑火队伍,落实“1416”早期处置机制。
(二)强化有害生物防治。深入开展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五年专项行动,建立全市首个有害生物防控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完成各级财政防控项目,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85‰、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9.5%,实现松材线虫病“零入侵”。
(三)提升资源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运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快速处置违法线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五、规范资金项目统筹 高效推进任务落实
严格实行资金归口管理,各单位按节点推进项目实施:4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5月提交报批申请,6月底前进场施工,10月完成项目实施,11月完成县级自查验收。市级将组织开展市级督导抽查工作,各单位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遇问题及时与市局对应科室对接。
2026年“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市民接待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