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各监管场所暂存款管理,保障离所被监管人员合法财产权益,现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离所但未领取暂存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2020年12月31日前曾在各监管场所羁押,且暂存款尚有余额未领取的人员,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与本人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有委托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及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前往办公地点办理暂存款领取手续。
第一看守所
联系人:梁警官 咨询电话:13546472810
第二看守所
联系人:倪警官 咨询电话:0351-7639585
第三看守所
联系人:高警官 咨询电话:0351-3085853
第四看守所
联系人:段警官 咨询电话:18235130873
太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谢警官 咨询电话:0351-3592296
(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听,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逾期未办理暂存款领取手续的,视为相关人员主动放弃该笔暂存款所有权,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将该部分暂存款上缴国库,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