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电源适配器案
2025年6月6日, 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通信器材经销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销售场所货架内摆放有标有苹果商标的20W、60W电源适配器。当事人可提供进货单据、销售记录和外包装可见产品合格证,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违法经营额共计3425元。执法人员对上述电源适配器,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日购进标有上述苹果注册商标图案的电源适配器共200个,其中20W的195个,60W的5个。经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苹果公司苹果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迎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0300元。
假冒卫浴商品案
2025年4月2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尖草坪区某厨电经销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其经营场所存放标示“ARVIPKW”标识的坐便器8台、淋浴花洒22套、水龙头70个。经查,第27162334号“ARVIPKW”商标已于2024年1月17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该商标与箭牌家居集团合法持有的第1388533号、第1354310号“ARROW”商标构成近似,且“ARROW”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当事人虽能证明涉案商品为其合法取得,但作为经营者,对商标无效公告应知情,不属于“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商品”情形。经核算当事人违法经营额9600元,违法所得210元。最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销售标示有“ARVIPKW”标识卫浴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涉案侵权产品,罚款96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0元,罚没款共计9810元。
擅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
2025年7月7日,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线索,遂对当事人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清泉湖牌手工老陈醋商品使用“山西老陈醋”名称,但经检验检测不属于“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产品。为进一步掌握当事人违法情况,执法人员向淘宝平台运营商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协查结果证实,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在淘宝平台销售包含“山西老陈醋”商品名称的清泉湖牌手工老陈醋商品507壶,销售金额共计10036.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第十条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3日发生车祸,经医院诊断患有脑震荡等多种疾病,且村委会证实其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贫困。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36.6元。记者 张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