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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拟规范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 吴 雨)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管理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规定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条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票据、支付、人民币流通、征信等领域中,机构及个人发生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将依法依规加强对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与惩戒,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促进营造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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