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禁放” 消除隐患
商家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但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还存在安全隐患。东社派出所抽调专门警力利用3天时间,专项检查了辖区30多家小卖部、便利店,未发现有私自储存销售行为。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向商家及周边群众宣传了我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