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集资案发 全额退赃退赔

获从宽处罚一审判刑三年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刘利霞)一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王某,以高额利息作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百万元,案发后其全额退缴赃款并认罪认罚,获检察机关依法从宽处理。1月22日,万柏林区检察院通报,该院办理的首例全部追赃挽损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王某的投资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王某以“投资旅游发展项目获得高额利息”由头,向不特定人群开展宣传,并在公司与投资客户签订借款保证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3年底,康某应聘进入投资公司担任文员,2014年3月起担任业务员,直至公司倒闭。其间,康某负责向客户宣传投资项目并带领客户外出考察,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投资款。

  2019年底,9名投资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9人投资总额108万元,实际损失99万余元。其中,8人是康某的客户,投资金额为68万元,造成实际损失61万余元,康某非法获利1.2万元。

  在审查批捕阶段,为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向康某、王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促使二人认罪认罚,并督促家属退赃退赔。最终,王某家属退缴赃款99万余元、康某家属退缴赃款1.2万元,受害人的损失得以全部挽回。

  考虑到王某、康某的犯罪事实及追赃挽损等情节,万柏林区检察院依法对康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对王某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导读
   第02版:2021山西两会
   第03版:要闻快报
   第04版:社会新闻
   第05版: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 开好局起好步
   第06版:经济新闻
   第07版:综合新闻
   第08版:中国新闻
   第09版:关注疫情
   第10版:中国广角
   第11版:文化新闻
   第12版:体育新闻
   第13版:老年闲趣
   第14版:老年往事
   第15版:学校专刊
   第16版:天龙晋风
小店区节前新增30个 惠民蔬菜直通车
援助律师帮助打赢维权官司
三方联动督促药店加装过滤装置
非法集资案发 全额退赃退赔
培训校车司机
迎泽区为辖区居民统一采购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
杏花岭区专项检查滑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