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任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和年度再培训,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通知要求,党委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监督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