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出生的阿花,是一个喜欢小动物、热爱画画的女孩。
2019年10月的一天,身在外地的姐姐(在逃)给阿花打电话,让她帮忙邮寄手机、电脑,并提供银行卡号。一头雾水的阿花,赶紧询问姐姐要银行卡号干什么用,姐姐也没有隐瞒,如实告知是做电信诈骗使用。
阿花惊慌不已,但姐姐安慰说,提供工具不犯罪,加之平时姐姐对自己特别好,阿花选择了亲情。
随后,姐姐用阿花邮寄的手机、电脑实施诈骗,并用她的银行卡支付结算。经查,阿花姐姐所属的电信诈骗团伙共骗取19名被害人800余万元。
2020年4月,阿花因给姐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万柏林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阿花在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决定对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5月14日,万柏林区检察院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为阿花设定了10个月的考验期。
“检察官姐姐,我要重新回学校,我想学画画,以后我想要开工作室,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当天,如释重负的阿花露出了许久未见的笑容,向检察干警保证一定会改过自新。
为守护她顺利前行,万柏林区检察院还通过上级检察机关,联系广东检察机关继续提供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