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早6时2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灵河高速259KM处时,发现前方有一辆货车正打着双闪停在行车道内,不时有后方车辆紧急制动躲避,情形十分危险。
民警赶忙拉响警报,提示后方来车注意避让,随即将警车停在故障车后方警戒,并摆放好反光锥形桶做好安全防护。
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驾驶员正站在护栏外打电话。原来,这辆货车是从呼和浩特出发,前往忻州偏关县送货,半路上车辆燃油不足,司机竟当道停车求援。
了解情况后,高速交警严厉批评了驾驶员,告诉他驾车上路前应查看车辆燃油是否充足,且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当将车及时停于应急车道内,开启双闪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标志,提醒后车避让。
由于该路段正好处于上坡路段,为减少危险系数,交警指挥司机挂空挡先将车辆溜至应急车道内。随后,交警拉着故障车驾驶员前往最近的服务区打油,并返回帮助其加注好燃油,在车辆恢复正常状态后,民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驾驶员“车辆发生故障未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燃油即将燃尽时,应尽快选择安全地点停放车辆。如果是在高速上行车,油量不足以支撑开下高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等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同时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相关人员立即撤离至护栏外,并立即报警求助,谨防二次事故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