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小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任某因丈夫婚内出轨而离婚,并因此对第三者抱有敌意。2020年11月,任某发现第三者的轿车停放在某小区门口,遂购买红色喷漆在车上喷涂,造成车辆损失1万元。案发后,任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认为,这起案件是由婚姻情感矛盾引发的,任某因采取不当行为触犯刑法,但任某也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受害者,又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时,任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就任某故意毁坏财物拟作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该处理意见实现了法理情的统一,有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随即,该院依法对任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感谢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认真工作,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8月30日,任某在送锦旗时作出保证。检察官再一次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她谨记教训,调整好心态面对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