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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调

  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市发改委9月16日公布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事项,价格上调为3.17元/立方米。

  根据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市发改委按照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要求,决定对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17元/立方米。与6月确定的价格相比,上调了0.09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要求,工业用气价格在不超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范围内,按照批量折扣原则,适当下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作沟通,确保气源供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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